张啟均因保管不善,将坐落于新会市荷塘镇六坊村东昇坊的粤房证字第4485404号_房屋所有权证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 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启均(代理人:聂艳华)
2026年5月28日